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一方患有精神病,无法辨别自己的行为,无法与人沟通,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另一方想要与其离婚,怎么办理呢?石家庄离婚律师解答: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。另一方想离婚的,不能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。只能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离婚,开庭时,精神病一方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。【法律依据】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十二条。《民诉法解释》第二百三十四条。如您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/委托律师代理,请联系张志旺律师:13582019013(微信同号)。